土耳其《通过远程通信工具在市场上提供产品市场监督和审核规定》(“《规定》”)已于2025年4月1日生效。所有通过远程通信工具投放或销售在土耳其市场的商品均应符合该《规定》的要求。根据《规定》,清单商品(商品范围详见土耳其商务部公告)必须在土耳其设立一个经济运营商。根据《规定》最新的附件清单,清单商品涵盖除古董产品和使用前需要修理或修复的二手产品外的全部商品。
卖家需要及时准备土耳其代理,在商家合规中心申报土耳其代理,并且为商品绑定土耳其代理信息,对商品标签更新土耳其代理信息。
同时,卖家也需要为商品申报制造商、识别码、合格标志(如适用)、安全警示信息(如适用)等信息,并按照土耳其《规定》要求对商品标签进行更新(商品标签要求详见附件指引材料),以满足土耳其市场合规要求。
《规定》已于2025年4月1日生效,平台将开始加强对土耳其法规要求的土耳其授权代表、制造商、识别码、合格标志等信息的核验。4月13日开始管控措施将进一步升级。针对未申报相关信息、实物或实物包装缺少相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合规商品,TEMU保留采取一系列处理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向买家发出风险提示、下架商品、通知买家或其他相关方将商品销毁/退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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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远程通信工具在市场上提供产品市场监督和审核规定》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4/10/20241030-2.htm
(内容源自TEMU卖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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