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拍图注意事项
1.需在真实环境中拍摄清晰的商品照片;
2.需拍摄清晰的商品标签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名称、成分、色号、制造商或包装商或分销商(名称、地址)、质地(物理形态)等。
3.实拍图必须与SKU售卖商品完全一致,包括款式、颜色等。
4.实拍图必须与资质文件的商品完全一致,包括制造商或包装商或分销商信息、成分等。
注意:如商品有多个颜色,请在每个商品或包装上注明色号或其他可识别不同产品的信息以便区分。
产品包装实拍图示例(仅供参考):
二、证明材料上传要求
根据Food, Drug & Cosmetic (FD&C) Act第612条定义,“Small Business”指的是在美国销售化妆品产品的责任人、所有者或设施运营者,其在过去三年内的平均年销售额低于100万美元(经过通货膨胀调整),且不从事以下特定化妆品的制造或加工:
- 经常接触眼睛粘膜的化妆品,例如:眼妆卸妆液、液体/胶状眼线笔、假睫毛胶水等。
- 注射用美容品。
- 供内部使用的化妆品,例如:牙膏、漱口水等。
-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效果持续超过24小时且不易被消费者自行移除的化妆品,例如:指甲油、染发膏、定型发蜡等。
(一)、制造商是小企业的证明材料
如果制造商属于前文定义的 “Small Business” ,那么需要提交制造商是小企业的证明材料。
如果制造商不属于前文定义的 “Small Business”,需要到FDA-Cosmetic资质入口上传注册证明。
情况一: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1)Is this a product listing for a small business (optional product listing) 处必须勾选Yes;
(2)Type of Business处必须勾选MANUFACTURER;
(3)Responsible Person处填写制造商(MANUFACTURER)信息,且需与实物上的信息一致。
制造商为Small Business证明材料示例1(仅供参考):
情况二: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1)IS THIS FACILITY SMALL BUSINESS处必须勾选Yes;
(2)FACILITY NAME和 FACILITY ADDRES处填写制造商信息,且需与实物上的信息一致。
制造商为Small Business证明材料示例2(仅供参考):
情况三:可提交其他证明制造商符合“Small Business“定义的材料。
(二)、Responsible Person是小企业的证明材料
如果Responsible Person属于前文定义的 “Small Business” ,那么需要提交能够证明Responsible Person符合“Small Business”定义的材料。
如果Responsible Person不属于前文定义的 “Small Business”,需要到FDA-Cosmetic资质入口上传注册证明。
情况一: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1)页面为All submission> Cosmetic Product Listing>Cosmetic Product;
(2)Is this a product listing for a small business (optional product listing) 处必须勾选Yes;
(3)Responsible Person须完整显示,不可缺少;
(4)COSMETIC PRODUCTS须完整显示,不可缺少;
Responsible Person为Small Business证明材料示例1(仅供参考):
情况二:提交其他能够证明Responsible Person符合前文所界定的 “Small Business”的材料。
相关参考链接: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
【结束】
内容选取自Temu卖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