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TEMU注重商品描述及宣传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在TEMU销售的商品说明、标签、广告、宣传及其他描述均应保持清晰、明确、不具有误导性,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商品的“环保声明”(Green Claims)是消费者判断商家及商品关于“可持续性”特征的主要信息,是影响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不可使用不合规的 “环境声明” 或涉及 “漂绿”(Greenwashing)行为。对于“漂绿”(Greenwashing)行为和商品,一些国家及地区通过立法进行了明确的禁止。
二、定义
环境声明(Environmental Claims),也称绿色声明(Green Claims),是指企业对其商品及服务的环境有益品质或特征所做出的声明,可以用在产品的生产、包装、分发、使用、消费及处置等各方面,涉及“任何信息或表述,包括文字、图像、图形或符号表达(例如标签、品牌名称、公司名称或产品名称),明示或暗示某种产品或交易商对环境具有积极或无影响,或比其他产品或交易商对环境的影响更小,或者其影响随时间的推移而改善。
“漂绿”(Greenwashing)一词源自“漂白”,指试图误导消费者,夸大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环保属性“,该词通常用来描述那些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的,将企业的产品、活动或政策描述为环境友好的或可持续的做法,这也包括某些商家使用或黏贴具有欺骗性的标签、认证或者标志,暗示其产品符合某种环保要求,但实际上这些商品并不满足其所声明的环保标准的行为。
三、相关立法及概述
1、美国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曾于1992年首次发布
(16 CFR part 260)在帮助营销人员避免做出误导消费者的环保声明,以帮助确保环保声明真实、准确、不具有误导性,并帮助增强消费者对“绿色”广告声明的信心,《环境营销声明使用指南》最近一次更新在2012年,并于2022年开始进一步更新或变动的意见征询,新的《环境营销声明使用指南》可能于2024发布。《环境营销声明使用指南》提出了一系列环保声明,对企业如何进行碳补偿(Carbon Offsets)、认证和合格标识(Certifications and Seals of Approval)、可堆肥(Compostable)、可降解(Degradable)、不含(Free of)或无毒(Non-Toxic)、可再循环(Recyclable)等方面的宣传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提供了丰富的案例。
未遵循《绿色指南》的环保声明可能会违反Section 5 of the FTC Act (15 U.S.C. § 45)关于对 “商业行为中不公平或欺骗行为或做法” 的禁令,并承担高额的罚款。
2、欧盟
欧盟在绿色声明及漂绿行为上进行了诸多努力。其于2016年更新了Environmental Claims Guidance,并于2022年,为了进一步引导消费者向绿色环保转型,欧盟加强了对产品耐用性描述的要求并禁止“漂绿行为”,以让消费者获取更加准确的信息。欧盟委员会对 Unfair Commercial Practices Directive (UCPD)进行了调整,禁止的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宽泛/模糊性的环境声明,但无法证明产品或商家的出色环境绩效。例如:“环境友好”(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生态”(Eco)或“绿色”(Green)等,这些错误地暗示或创造了出色环境绩效的印象;
- 对整个产品做出环境声明,而实际上只涉及产品的某个特定方面;
- 展示自愿性可持续性标签,而这些标签并非基于第三方验证方案或公共当局制定。
而后,欧盟进行积极立法,并于2024年1月17日,欧洲议会正式批准了其与理事会《关于明确环境声明的证实和沟通的指令提案(绿色声明指令)》(Proposal for a Directive on substantiation and communication of explicit environmental claims (Green Claims Directive) (以下简称“漂绿指令”) 的临时协议。现在预计理事会将批准临时协议,之后该指令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并生效。该指令旨在通过授权消费者利用有关产品和贸易商的可靠可持续性信息进行明智的购买,从而为欧盟的绿色转型做出贡献。
3、其他相关立法及要求
除此之外,部分其他境外国家和国际组织已经针对环保宣传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或指南,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7年发布的《关于提供产品可持续性信息的准则》、英国竞争及市场管理局2021年发布的《CMA商品和服务环境声明指南》(CMA Guidance on Environmental Claims on Goods and Services)、 澳大利亚2023年发布的Making environmental claims – A guide for business等。这些指南和准则都或多或少提供了对环境声明的合规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 声明必须真实准确;
– 声明必须清晰明了,例如使用清晰易于理解的语言;
– 声明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声明不得遗漏或隐藏重要信息;
– 声明的比较必须公平且有意义;
– 尽量避免宽泛模糊的表述;
– 视觉元素不应给人错误的印象,包装和/或广告材料上的视觉元素(例如绿色包装或代表回收过程的标志)可以极大地影响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环境影响的印象。
四、违规环保声明示例
如果您的商品的环境声明过于模糊、夸大或者无法提供支持性证据,可能会面临违规处罚。常见不合规环境声明表述包括但不限于:
- 宽泛及模糊表述。例如, “environment friendly,” “eco-friendly,” “eco,” “good for the environment,” “sustainable,” “Green” and “carbon friendly”等宽泛概念及模糊描述,商家应尽可能避免使用这些描述;
- 欺骗及误导性表述。例如,缺乏有可靠有力的证据,但直接或暗示地错误陈述产品或包装具有可回收(Recyclable)、可堆肥(Compostable Claims)、可降解(Degradable)、无添加(Addictive free)、无毒性 (Non-toxic)、有机性(Organic)等特性;
- 比较性表述。比较性表述应该清晰,以避免消费者对比较产生混淆, 且应有证据支持比较。例如 “比以前多20%的回收物含量” “含有最多的回收物质含量” “比全国领先品牌产生的废物要少”等,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
- 夸张性表述。例如,一张地毯标有“比以前多50%的回收物含量”, 但制造商只将其地毯的回收纤维含量从2%增加到了3%,虽然这个声明在逻辑上是正确的,但它可能传达了一个错误的印象,即制造商显著增加了回收纤维的使用量。
以上仅为部分不合规的环境声明表述,商家可以参考以下链接,获取更多关于违规环保声明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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