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根据「食品表示法」、「食品表示基準」等相关法规要求,在日本销售的食品应符合相关要求。这些法规旨在确保食品的安全性、真实性以及消费者的知情权。「食品表示法」对食品标签上的内容进行了严格规范,包括食品名称、成分列表、营养成分、过敏原信息、保质期等方面。「食品表示基準」则进一步细化了各类食品的具体表示要求,例如对于特定的食品类别,可能有特定的成分含量披露要求或特殊的标识规定。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食品才能够在日本市场上合法销售,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对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推动。
二、实物标签内容要求
1、食品名称
产品容器上应以日语标示食品的名称,有些食品,即「食品表示基準」附表4所列出的部分食品,应使用特定名称,参考表述如下。
名称:××××
注意:应使用日语展示产品名称。
2、成分及添加物
在日本,成分和添加剂是不同的,成分和添加剂应分别进行标识,并按照使用重量的轻重顺序排列。原则上,成分应以通用名称表示,添加剂以物质名称表示。参考示例如下(以下截图摘自消费者厅 – 食品表示法等法令与信息汇总 、东京都保健医疗局 – 致初次制作加工食品日文标识者)。
原材料名:××××、××××、…
添加物:××××、××××、…
注意:
1)应使用日语标示以上信息。
2)如含有转基因成分,需在原材料中标明「遺伝子組換え」或「遺伝子組換え不分別」等,参考示例如下。
3、过敏原
如果食品成分中含有过敏原,应在食品标签上标明。
法定必须使用日语标明的过敏原为:虾、蟹、核桃、小麦、荞麦、蛋、乳、花生。
标示方法是,在相应的原材料或添加剂后括注“(××を含む)”或“(××由来)”。
注意:应使用日语标示以上信息。
4、净含量
应以g或ml等单位写明内容物质量、内容物体积或者内容物数量,参考示例如下。
内容量:××××
注意:
1)如果使用“粒、片”等单位,应使用日语进行表述;
2)《特定商品の販売に係る計量に関する政令》第5条和附表1规定的15大类特定商品,应按法规要求标明“特定物象量”作为净含量。例如,不含酒精的饮料需标明内容物质量或内容物体积,食用肉类及其加工品需标明内容物质量等。
5、消费期限或赏味期限
对于质量容易急速劣化的易腐烂食品,应使用日语标示“消费期限”,其余情况应标示日语前缀“赏味期限”,即能够美味享用的期限。日期应以年、月、日为序,参考表述如下。
賞味期限:20××.××.××
6、保存方法
「食品、添加物等の規格基準」中对保存方法有明确规定的品类,应按照规定的内容标示食品的保存方法。除此之外的品类,根据食品特性标示保存方法即可。
例如,方便面应按照法规规定的如下内容进行标识:
即席めん類は、直射日光を避けて保存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注意:应使用日语标示以上信息。
7、原产地
如果是进口(非日本产)食品,应标示进口产品的原产地,参考示例如下。
原産国:A国
注意:应使用日语标示以上信息。
8、原料原产地
如果是日本产食品,其原料质量占比第一的原材料,即列在“原材料名”后第一位的原料,需要在其后方括注该原料的原产地名称。
如果该原材料为日本产或者日本制造,可以标注「国産」或者「国内製造」「○○製造」(○○为日本的都道府县名)等,参考示例见下图。
如果原材料非日本制造,可以标注「○○」「○○製造」(○○为外国知名地名、国名)等,参考示例见下图。
注意:
1)如果销售的商品是小菜(漬物),则需要展示原料质量占比前4位原料的原产地名称。当内容量在300g以下时,可以只展示其原料质量占比前3位原料的原产地名称;
2)如果销售的商品是鳗鱼加工品(うなぎ加工品)或鲣鱼花(かつお削りぶし),除了质量占比第一的原材料,还需要展示鳗鱼和鲣鱼的原产地;
3)应使用日语标示以上信息。
9、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如果是日本产食品,应标示制造商信息,参考表述如下。
製造者:××××
住所:××××,××××,××××,××××
注意:
1)确保地址的书写格式符合日本的惯用格式书写,即从大到小的顺序。例如:邮政编码(〒)、都道府县、市区町村名、町名、丁目、番地、号。
2)应使用日语标示以上信息。
10、进口商名称及地址
如果是进口食品,应标示进口商信息,并且进口商的地址应位于日本,参考表述如下。
输入者:××××
住所:××××,××××,××××,××××
注意:
1)确保地址的书写格式符合日本的惯用格式书写,即从大到小的顺序。例如:邮政编码(〒)、都道府县、市区町村名、町名、丁目、番地、号。
2)应使用日语标示以上信息。
11、营养表
1、营养成分清单应该用日文书写。
2、必须标示“栄養成分表示”文本,并标明食品单位,例如100g、100ml、一餐份(××g)和每包等。
3、营养成分标示中必须展示「熱量」、「たんぱく質」、「脂質」、「炭水化物」和「食塩相当量」五项,并且必须按照以上顺序进行标示。其它不受强制性标签约束的营养成分(例如钙,维生素C等)应标记在「食塩相当量」后方。其中「食塩相当量」为钠含量乘2.54,单位为克。
12、阿斯巴甜成分声明
在日本,含有阿斯巴甜的食品必须在容器包装上标示「L―フェニルアラニン化合物を含む」(含义:含有L-苯丙氨酸化合物)。应标示内容如下:
L―フェニルアラニン化合物を含む
注意:应使用日语标示以上信息。
13、特定成分声明
在日本,含有コレウス・フォルスコリー、ドオウレン、プエラリア・ミリフィカ和ブラックコホシュ的食品,即含有锦紫苏(毛喉鞘蕊花)、白屈菜、野葛根、黑升麻的食品,必須在容器包装上标示特定提示语和责任人电话,具体如下。
1、「指定成分等含有食品(○○)」(“○○”填写该特定成分的名称)
2、提示语,提示内容为“指定成分等,是指从防止发生食品卫生危害的角度考虑,需要特别注意的成分或物质”,应标示内容如下。
指定成分等とは、食品衛生上の危害の発生を防止する見地から特別の注意を必要とする成分又は物です。
3、提示语,提示内容为“如果感到身体状况发生异常变化,请立即停止服用并咨询医生”,应标示内容如下。
体調に異変を感じた際は、速やかに摂取を中止し、医師に相談してください。加えて、体調に異変を感じた旨を表示された連絡先に連絡してください。
4、制造商、进口商或销售商的日本的电话号码。
注意:
1)应使用日语标示以上信息。
2)4种特定成分的别称如下,供参考:
三、示例参考
以下标签模板仅为辅助说明和供您参考,并不代表任何商品的真实情况,且并不全面和详尽。您有责任开展必要调查或咨询专业顾问,仔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您的商品可能适用的任何安全性与合规性的政策和要求。如该标签模板不适用于您的商品,请勿使用或打印该标签模版。
1、食品标签示例参考(非日本生产的食品)
2、食品标签示例参考(日本生产的食品)
参考链接:
「食品表示法」
「食品表示基準」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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