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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电池法规解读

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需求,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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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需求,欧盟于2023年7月通过了新的电池法规(Regulation (EU) 2023/1542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2 July 2023 concerning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以下简称“新法规”),新法规取代了2006年的电池指令(Directive 2006/66/EC,以下简称“电池指令”)。与必须首先在每个成员国转化为当地国家法律的电池指令不同,新法规会在所有欧盟成员国自动生效,而这也是新法规的主要目的之一——建立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的统一法律框架。

一、电池的概念与分类

新法规将“电池”定义为:通过化学能直接转化而产生电能的任何设备,具有内部或外部储存功能,包含一个或多个不可充电或可充电的电池单元、模块或其组合,包括经过处理可以再次使用、经过处理可用于新用途、改变用途、重新制造的电池。

与此前电池指令将电池分为三类不同,新法规将电池分为五个类别:

便携式电池

Portable battery

指具有以下特性的电池:

    • 密封的;
    • 重量≤5千克;
    • 不属于其他电池类别。

轻型运输工具 (LMT) 电池

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battery,

缩写LMT battery

指具有以下特性的电池:

    • 密封的;
    • 重量≤25千克;
    • 专门设计用于为可以单独由电动机或电动机与人力结合驱动的轮式车辆提供电力,包括符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U)第168/2013号条例的L类车辆;以及
    • 非电动汽车电池。

启动、照明或点火(SLI)电池

Starting, lighting and ignition battery,

缩写SLI battery

指具有以下特性的电池:

    • 专门设计用于提供电力以启动、照明或点火;以及
    • 也可以用于车辆、其他交通工具或机械的辅助或备用用途。

工业电池

Industrial battery

具有以下特性的电池:

    • 专门设计用于工业用途的;或
    • 经过准备用于重新利用或可以重新利用后,适用于工业用途;或
    • 任何重量≥5千克且不是电动汽车电池、LMT电池或SLI电池的其他电池。

电动汽车电池

Electric vehicle (EV) battery

具有以下特性的电池:

    • 专门设计用于为混合动力或电动的L类车辆提供牵引电力的;且
    • 重量≥25千克;或
    • 专门设计用于为符合(EU)2018/858号条例的混合动力或电动的M、N或O类车辆提供牵引电力的电池。

二、生产者分类

根据新法规,EPR的主体是“生产者”(Producer),即以下任何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无论其所采用何种销售方式(包括通过远程合同):

  1. 在欧盟成员国内成立,以自己名义或商标制造电池,或设计或制造电池并以其自身名称或商标首次供应的,这些用途的电池:1)集成在设备上;2)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或
  1. 在欧盟成员国内建立,以其自己名义或商标转售由该成员国境内由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这些用途的电池,1)集成在设备上,2)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3)由其他制造商制造但未显示其他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或
  1. 在欧盟成员国内建立,首次以专业身份在该成员国供应来自其他成员国或第三国的,这些用途的电池:1)集成在设备上;2)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或
  1. 在另一个成员国或第三国成立的,通过远程合同直接向终端用户(无论是否为私营家庭)销售的,这些用途的电池:1)集成在设备上;2)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

三、生产者延伸责任内容

新法规中关于延伸生产者责任的规定与电池指令中基本保持不变,即任何将电池投放到欧盟市场的人都必须负责所有电池的收集和回收,并定期向国家当局报告其投放到市场的数量——这些任务大部分外包给PRO(生产者责任组织),由其代表承担这些义务。

但与此前不同的是,新法规将会在所有27个欧盟成员国自动生效,即原则上,所有卖家都应该在2025年8月18日之前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完成注册。注册需要在成员国逐一完成,并且需要在前述日期前完成平台上传的工作,否则将可能会承担相关产品在成员国下架的后果。

四、新法规的其他要求

除生产者延伸责任外,新法规对电池的技术规格、标签,说明书等都有额外的要求,并且不同的要求可能会有不同的生效日期,这也需要各位卖家持续关注。对此,我们列出如下重点法条供您参考,详细内容请参考法规全文并在需要时候咨询律师或专业技术人员。

  1. 最低保质期和性能要求

第9条和第10条规定了电池保质期和性能的最低要求。具体的最低值将通过授权法案逐步确定。不同类型的电池适用不同的实施期限:

  • 通用便携式电池:从2028年起达到最低值
  • 工业电池、LMT电池和启动电池:从2024年8月18日起承担信息义务,从2027年起达到最低值。
  1. 再生材料利用要求

第8条规定了钴、锂、铅和镍等关键原材料只能按照一定的最低比例用在电池活性材料中,从2028年起,工业电池(>2千瓦时)、电动汽车电池和SLI电池都必须履行该义务。第一阶段是信息义务,然后从2031年开始适用最低比例,之后必须逐步提高,直至2036年。对于LMT电池,将从2033年开始履行义务。

  1. 可拆卸性和可替换性

新法规第11条规定,便携式电池必须便于最终用户拆卸和更换,而LMT、电动汽车和工业电池必须便于独立专业人员拆卸和更换。

  1. 广泛的标签和信息要求

第3章(第13、14条)规定了电池必须附带的标签和信息义务,以及该法规产生的所有新义务。

  1. 广泛的合规性和尽职调查义务

第4章、第5章、第6章和第7章介绍了所有相关参与者的广泛合规和尽职调查义务,旨在通过标签、测试程序和管理系统确保投放市场的电池的安全性。

第48条及其后条款还引入了新的尽职调查程序,重点关注关键原材料并包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风险。欧盟委员会将于2025年发布相关指南。

  1. 电池护照(Battery Passport)

从2027年2月18日起,所有相关的电池特性(如性能等级、成分、碳足迹)都必须存储在数字电池护照中,并可在网上查阅。每块电池都必须配备二维码,以便访问该护照。

 

为帮助您顺利应对这些变革,我们建议您立即审查产品合规情况,并在必要时咨询相关的法律或技术专家。后续我们还会为您提供进一步法规解读和支持,请关注平台的后续课程,了解各成员国的电池EPR注册要求和进一步的合规指引。

 

参考链接:

欧盟新电池法规全文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

【结束】

内容选取自Temu卖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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