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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adio资质上传指引

平台要求商家提交商品已满足韩国相关法规要求的证明文件,上传内容应包括:商品实拍图和资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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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无线电波法》(전파법)规定了无线电波的有效安全使用和管理事项;基于《无线电波法》确立的韩国广播通信设备合格评定制度明确了设备准入的技术细节和程序要求。这一制度旨在保障消费者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并确保频谱资源的合理利用。依据法规,通过平台在韩国销售部分品类的广播通信设备,需要接受广播通信设备合格评定。

平台要求商家提交商品已满足韩国相关法规要求的证明文件,上传内容应包括:商品实拍图和资质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拍图注意事项 

1. 请至少上传完整的商品主体实拍图(例如商品的六面图)。图片需在真实环境下拍摄,清晰完整、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且边缘无锯齿状失真;

2. 图片需清晰显示商品根据适用法规和安全标准要求展示的所有标签信息(如制造商信息、符合法规要求的合格评定标识等),标签信息应清晰易读、不可磨灭。不能使用白纸打印后再用透明胶带粘贴、不能重复粘贴;

3. 实拍图中的商品需要与实际售卖商品(SKU图中商品)保持一致,包括结构设计外观、商详商品的标签信息、以及商详各处信息内容。

二、资质文件注意事项

您提交的资质文件应为以下三种类型之一,并满足相应文件的所有要求。此外,文件语言需符合销售目的地的要求。

注意:资质文件应可以通过韩国政府的以下验证平台验证,且网站查询到的公开信息应与资质文件上的信息、标签信息等相互印证:

 

  1. 认证证书
  • 证书标题:방송통신기자재등의 적합인증서(Certificate of Broadcasting 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s)
  • 申请人商号或姓名
  • 设备名称
  • 基本型号
  • 设备编号
  • 认证编号
  • 制造商/原产国
  • 关于该证书法规依据的表述:It is verified that foregoing equipment has been certificated under the Clause 2, Article 58-2 of Radio Waves Act.
  • 国家无线电研究机构负责人的盖章/签字

示例如下(仅供参考):

KA-Radio资质上传指引

  1. 注册证书
  • 标题:방송통신기자재등의 적합등록 필증(Registration of Broadcasting 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s)
  • 申请人商号或姓名
  • 设备名称
  • 基本型号
  • 设备编号
  • 注册编号
  • 制造商/原产国
  • 关于该证书法规依据的表述:“It is verified that foregoing equipment has been registered under the Clause 3, Article 58-2 of Radio Waves Act.“
  • 国家无线电研究机构负责人的盖章/签字
  • KC水印等

示例如下(仅供参考):

KA-Radio资质上传指引

  1. 自我符合性声明
  • 标题:방송통신기자재등의 자기적합확인 선언서(Self-Conformity Declaration of Broadcasting 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s)
  • 声明人商号或姓名
  • 设备名称
  • 基本型号
  • 设备编号
  • 设备管理编号
  • 制造商/原产国
  • 关于该证书法规依据的表述:The foregoing equipment has been self-confirmed under the Clause 4, Article 58-2 of Radio Waves Act.

示例如下(仅供参考):

KA-Radio资质上传指引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

【结束】

(内容源自TEMU卖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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