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外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商品标签标识需满足目标销售地的合规要求。基于此,本文旨在为商家提供合规参考意见,以便商家更好地推进商品标签标识合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FCC 声明
FCC声明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简称FCC)要求无线电设备制造商在产品上做出的合规性声明,包括设备信息、合规性声明、操作条件、警告声明等内容,以证明该设备符合FCC对无线电频率使用和电磁辐射的管理规定。
以下内容需全部打印在合规标签中:
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part 15 of the FCC Rules. Operation is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two conditions:
(1) This device may not cause harmful interference, and
(2) this device must accept any interference received, including interference that may cause undesired operation.
2.FCC ID
FCC ID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简称FCC)颁发给电子产品的标识号码。它是用于识别和追踪这些产品的唯一编码,表示产品已经通过FCC的评估和批准程序,符合了无线电频谱的规定和要求,产品必须带有FCC识别码(FCC ID)铭牌或标签,并在使用产品时必须始终能看到FCC ID。示例如下:
FCC ID: XXXXXXXXX
注意:
1)FCC ID的前缀词必须是大写的“FCC ID”。
2)除非采用电子标签,否则FCC ID必须是产品上的实物标签。这个标签必须粘贴在产品表面或用户可接触到的非可拆卸隔层(比如电池隔层)内。标签必须是永久性的,以确保设备能够被准确识别。字体必须清晰易读,并且与设备及其标签区域的尺寸相匹配。
3)不符合要求的格式,例如:FCCID、FCC IDENTIFIRE、FCC-ID、Fcc ID、FCC id、FCC ID(mouse)、FCC I D等情况。
3.手推式动力割草机警告标签
手推式动力割草机是一种用于草坪维护的设备,主要由电机、传动结构、割草结构和收集结构构成。这种割草机采用电力驱动,通过传动结构将动力传递给割刀,实现割草功能。
根据美国相关法案要求,手推式动力割草机应在刀片座或者没有刀片座的情况下在其他刀片护罩或相邻支撑结构处粘贴上如下所示的警示标签:
注意:
1)警告标签的高度应至少为3.25英寸(82.5毫米),宽度为4英寸(102毫米),标签上的字母和符号与上图的比例保持一致;
2)警告标签的颜色要求,请按照如图所示的颜色标注展示;
3)对于旋转式割草机,该警告标签应尽可能靠近任何排放口,如果没有排放口,则应在操作者正常操作位置能够显眼看到的位置;
4)对于卷筒式割草机,如果在中心切割宽度附近没有合适的安装表面,则该标签应放置在最靠近中心切割宽度的适当安装表面上。
4.便携式发电机标签
便携式发电机为一种小型、便携、可移动的电力生成设备,主要通过内燃机驱动,使用各种燃料(如汽油、柴油、天然气)来提供临时的电力支持,广泛应用于户外活动、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移动电源的场合。
根据美国法规要求,便携式发电机应在产品本体以及包装上的贴有标签信息。
【本体标签】
【包装标签】
注意:
1)如果包装上含有任何非英语文本的信息面板,那么面板上应包含相同语言的警告标签;可以在包装的顶部翻盖表面使用其他语言版本的标签,但必须与英文版本的标签分开,不能重叠或混淆在一起;
2)标签中的发电机标识可以根据产品实际情况替换以便消费者理解;
3)信号词“DANGER”高度不小于0.15英寸(3.8毫米),剩下的文字应大写且高度不小于0.1英寸(2.5毫米);
4)信号词”DANGER”应以白色字体显示在安全红色背景上,安全警示符号应在信号词旁边出现,大小不应小于信号词的高度,并且三角形的底边应与信号词的底边应在同一水平线上,三角形内的实心部分应为白色,而感叹号本身应为安全红色,禁止的圆斜线符号应该是不透明的。
5.激光产品标签
激光产品是根据物质辐射原理发出单色波长、相干性、方向性非常好的光束的装置。
根据美国联邦法的要求,所有销售到美国市场的激光产品必须符合CFR 21 Part 1040.10 和 Part 1040.11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标签要求。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用户在使用激光产品时能够充分了解其潜在的危害,从而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对眼睛造成伤害。激光产品需要产品识别信息以及警告标签信息。
【产品识别信息】
对于您销售的产品,需要在产品上提供以下产品识别信息: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例如,Manufacturer’s name: XXX
制造地点;例如,Place of manufacture: XXX
制造日期,即产品制造的年份和月份。例如,Date of manufacture: XX.XX.XXXX
注意:
1)这些信息应该永久性地贴在产品上或者刻印在产品上,这样当产品完全组装好并使用时,相关信息就能清晰展示、容易读懂,也方便查看;
2)如果产品是以某个公司或个人的名义销售,而不是直接由制造商销售的,那么可以在产品上列出这个公司或个人的全名和地址。但是,这个前提是已经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相关部门提供了足够的信息,以便他们能够识别出产品的制造信息;
3)制造商可以用一个代码来表示产品的制造地点,但这需要您先向FDA的相关部门提供这个代码的密钥。
【警告标签】
【1】对于Class Ⅱa的激光产品应贴有以下警告信息:
Class Ⅱa Laser Product-Avoid Long-Term Viewing of Direct Laser Radiation.
【2】Class Ⅱ的激光产品应贴有图1所示警告标签,警告标签中应填入如下信息:
Position 1 应填入: LASER RADIATION-DO NOT STARE INTO BEAM;
-Position 2 应填入:最大激光辐射输出、脉冲持续时间(如适用)、激光介质或发射波长;
-Position 3 应填入:CLASS II LASER PRODUCT。
【3】Class Ⅲa的激光产品本身,应该根据如下要求贴有相应警告标签:
若属于Class Ⅲa且辐照度≤2.5mW/cm²的激光产品本身,应贴有图1警告标签;
若属于Class Ⅲa且辐照度>2.5mW/cm²的激光产品本身,应贴有图2警告标签。
警告标签中应填入如下信息:
-Position 1应填入:
若属于Class Ⅲa且辐照度≤2.5mW/cm²的激光产品,则应填入:LASER RADIATION-DO NOT STARE INTO BEAM OR VIEW DIRECTLY WITH OPTICAL INSTRUMENTS;
若属于Class Ⅲa且辐照度>2.5mW/cm²的激光产品,则应填入:LASER RADIATION-AVOID DIRECT EYE EXPOSURE。
-Position 2应填入:最大激光辐射输出、脉冲持续时间(如适用)、激光介质或发射波长。
-Position 3 应填入:CLASS Ⅲa LASER PRODUCT。
注意:
1)在上述标签中,如果激光属于不可见辐射(invisible radiation),则在标签中“radiation”一词前需要加上“invisible”;若激光既是可见又是不可见辐射(visible and invisible radiation),则“radiation”一词前应标注为“visible and invisible”或“visible and/or invisible”;如果激光仅为可见激光(visible laser),则可以将“laser light”用来替代“laser radiation”。
2)标签的放置位置,应确保消费者在阅读标签时,不会接触到超过Class I级别的可接近辐射限制,或超出相关法规规定的附带辐射限值。
3)标签必须永久性地粘贴或刻印在激光产品上,并且在操作、维护或修理过程中保持清晰可见。
6.美国DOE能效标签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要求某些电器的制造商必须遵守美国《能源政策与节约法》以及《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相关要求,通过能源部(DOE)相关测试和认证要求以及在分销电器之前向FTC报告能耗信息。了解更多关于美国能效认证的合规内容可参考卖家课堂链接:https://seller.kuajingmaihuo.com/main/course/detail?courseId=2406210000018
商家所销售的产品必须贴有与测试结果一致的标签,EnergyGuide能效标签和Lighting Facts电光源标签的示例如下:
注意:
1)标签应采用黄色印刷,所有文字和图形均应采用黑色印刷。标签必须以粘性标签的形式粘贴在产品上,或者以挂牌的形式;
2)EnergyGuide能效标签覆盖的产品包括冰箱、冷冻箱、洗碗机、洗衣机、室内空调、热水器、火炉、锅炉、中央空调、热泵和泳池加热器等;Lighting Facts电光源标签,适用于大部分照明产品;
3)标签图示例并不详尽,请参考FTC官网提供的相应商品品类的标签模板以及法规要求,根据检测试结果如实填写提交,如您仅销售产品,请联系制造商或自有品牌商获取正确的标签信息,以遵守法规要求。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